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对新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什么要求?
202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实施后成立的公司,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限期实缴制,需要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完成实缴,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在公司成立前就完成实缴。
2.实缴要一次性还是可以分批次缴?
其实这个实缴还是认缴制,只不过给定了一个期限。要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清即可,可以一次性缴纳,也可以分批次缴纳,只要在这个期限内实缴完成即可。
3.可以用公司资产抵吗?之前的流水算实缴吗?
这个不算,实缴是从股东个人账户转到公司账户里面(备注:股东投资款),是股东转给公司的钱。之前公司的钱之前公司不管是资产也好,流水也罢,那是公司的业务收入或者是收入转化的资产,那些都不属于注册资本。
4.公司注销后可以退回注册资金吗?
如果公司在注销的时候,注册资金还没花完,要做一次公司资产清算,把没花完的注册资金重新按照股份比例返还给原有的股东,所以注册资金是可以退回的,但是在退回的时候还要评估,评估该资金有没有增值,如果有增值的部分,可能会产生个人所得税。
5.如果五年内没有完成实缴会有什么后果?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虚假出资或者未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