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6日至5月6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省开展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7月20日向辽宁省反馈了督察报告。辽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力抓手,作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具体行动。依据《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2022年2月,辽阳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辽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高标准抓好整改落实。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现将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公布如下。
一、督察整改工作研究部署和推进落实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狠抓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责任落实。
辽阳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对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通过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解认识,增强了从政治上抓整改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2021年督察以来,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1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26次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对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出批示强调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强化跟踪督办,紧盯整改措施高标准推进任务整改。
实施整改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每月调度整改进展,梳理存在问题,倒逼整改责任落实。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有效发挥市督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综合采取提示、预警、督办等措施,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全力推动反馈问题整改。围绕整改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时印发提示函、预警函和督办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制定《辽阳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清单式、台账式”推进集中整治工作精细化、规范化,把突出环境问题隐患消除在源头,真正做到排查问题全面、整治问题彻底。
(三)以整改促提升,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辽阳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省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抓手,努力克服困难,咬定目标,持续发力,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了“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全市生态环境主要要素指标不断改善。2023年,我市PM2.5累计浓度34.3微克/立方米,改善幅度全省排名第2。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8.2%,全省排名第4。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达标,全市8个国考地表水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87.5%;10个省控以上断面全部达标,省考以上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备案准入管理。全市“两公一住”地块调查应纳尽纳、应调尽调,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二、整改任务总体进展情况
(一)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印发《辽阳市节能减排三年行动计划》《辽阳市用能情况调研分析报告》,针对全市产业现状和降耗空间情况,提出可行性解决路径,对减能耗、降排放实施规范化管理。实施“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严格环境影响评价,严控“两高一低”项目准入。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新能源项目建设加速推进,相继建设投运一批重大新能源项目,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争创绿色制造单位。8家企业获评省级绿色工厂,3种产品获评省级绿色设计产品。全市5家发电企业已完成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核查以及2021-2022年度配额发放和履约,非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已完成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核查工作。
(二)深入推进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修订《辽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清单。加快实施4家重点钢铁企业112个项目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建设。完成石化、化工行业14家重点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提级改造。加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8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已经全部实现数据有效传输。推动农村环境治理。2023年创建美丽宜居村68个。2023年,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7.15%,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8.52%,完成119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到22.62%。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项目,受益农村居民人口达到5.5万余人。春季秸秆露天焚烧管控措施得力,卫星发现火点数相对较少,管控成效位居全省前列。制定实施《菱镁矿山大气环境管控标准》,扎实做好政策解读并督促企业落实。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持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推动落实《辽阳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实施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努力实现“河清、湖净、山绿、田丰”的目标。严格管控环境安全风险。制定《辽阳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2023年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核查全市803家企业,审核通过73家涉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企业信息数据,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对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三、采取的有关措施和下步工作安排
为扎实推动督察整改工作,保证整改成效,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一是做好制度设计。制定印发《辽阳市推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转办案件办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强化帮扶指导。围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开展督察督办工作。三是巩固督察整改成效。以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为重点,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全面排查复核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下一步,辽阳市委、市政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为辽宁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贡献辽阳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