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缓慢,全省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铁路运输比仅为45%,远低于国家80%的目标要求。
二、整改目标
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大型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国家目标要求。
三、整改措施
(一)落实“三个台账”。2021年9月底前,组织各市做好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信息核验,完成150万吨以上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包括有铁路专用线及无铁路专用线)摸底排查,形成企业名录台账。建立完善相关运输量信息统计举措,形成运量统计和运量分析台账。相关台账信息汇总后,由各市按月反馈督导和验收单位。
(二)加强部门协同联动。2021年9月底前,建立完善省(中)直及省与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调度推进机制,坚持目标导向、疏堵结合,严格落实对各级政府运输结构调整成效督查考核。
(三)建立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对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未达到80%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科学制定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公转铁”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实施,2022年年底前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辽阳市政府高度重视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分管副市长多次在会议及相关县区调研中要求各地要加快交通运输结构工作,采用多式联运,持续提高大型工矿企业绿色清洁能源运输占比,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自2021年9月起,市交通运输局召集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相关整改企业召开运输结构调整联席会议6次,深入大型工矿企业摸排、调研、督导8次。帮助工矿企业协调解决绿色清洁能源运输车辆。截至2022年12月底,两家整改企业均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其中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绿色清洁能源运输占比90.47%,鞍钢集团矿业弓长岭有限公司灯塔分公司绿色清洁能源运输占比80.67%。
(一)迅速摸底排查,全面落实“三个台账”。市交通运输局于2021年9月底前,联合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完成了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信息核验,完成了150万吨以上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包括有铁路专用线及无铁路专用线)摸底排查,经摸排我市无150万吨以上新建物流园区;摸排出150万吨以上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3家,分别是鞍钢集团矿业弓长岭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鞍钢集团矿业弓长岭有限公司灯塔分公司、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其中需要整改的大型工矿企业2家,分别是鞍钢集团矿业弓长岭有限公司灯塔分公司、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建立了企业名录、运量统计、运量分析台账,自2021年9月起,相关台账信息汇总后,每月按时向省交通运输厅及辽阳市督改办报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月工作汇报,已累计报送13次。
(二)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自2021年9月起建立完善了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推进机制,坚持目标导向、疏堵结合,督促各单位落实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市交通运输局于2021年9月17日召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专题研究部署提高辽阳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会上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职责,确定了联席会议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完成辽阳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2021年9月26日,市交通运输局召开联席会议,会同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部署到企业摸排工作,并会签印发了全市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方案,方案下发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企业。2022年10月24日,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灯塔市政府及大型工矿企业、北方物流公司专题研究如何加快推进辽阳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2022年12月12日,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灯塔市政府、相关企业就辽阳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后期按时组卷销号工作进行部署,要求企业提前做好佐证资料准备工作,提前做好迎检准备。2023年1月6日,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督改办、灯塔市交通运输局深入鞍钢集团矿业弓长岭有限公司灯塔分公司督导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现场听取汇报并查看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运量信息表、原始货运量台账等,并对内页资料存在问题,责令企业立行立改,要求企业完善整改台账,做好迎接核查验收准备。2023年1月9日,对企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落实督办的通知》。
(三)强化督导检查,推动企业全面整改。辽阳市强化督导检查,高度重视绿色清洁能源运输结构调整工作,2021年12月28日,为进一步推动辽阳市铁路运输结构调整,市交通运输局带领相关部门深入2家整改企业鞍钢集团矿业弓长岭有限公司灯塔分公司、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调研,与企业负责人就运输结构调整事项进行深入调研,要求企业按期上报三个台账,并严格按照“一企一策”实施方案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工作。2022年9月15日,市交通运输局带队深入鞍钢集团矿业弓长岭有限公司灯塔分公司督导绿色清洁能源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推进省中央生态环境督改办督办案件整改情况的报告》。同时,帮助鞍钢弓矿灯塔分公司采取多种方式(提高铁路专用线运量输出,公路运输上清洁能源车辆,减少公路燃油车运量输出)提高绿色清洁能源运输占比。积极与省交通运输厅沟通,帮助鞍钢集团矿业弓长岭有限公司灯塔分公司联系对接铁路部门,提高铁路运输结构占比。企业自2022年11月上线5台绿色清洁能源车辆运输,绿色清洁能源运输占比达100%。整改期间,灯塔市政府落实属地责任,持续加大对鞍钢弓矿灯塔分公司运输车辆日常监管,多次对企业燃油车辆超限超载情况进行检查,制止燃油货运车辆继续运输行为。市交通运输局于2022年8月份向两家整改企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清洁能源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于2022年11月下发《关于上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运输结构调整整改任务验收销号证明材料的通知》。
(四)企业积极应对,多措并举提高绿色能源运输占比。150万吨以上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未达到80%的大型工矿企业鞍钢集团矿业弓长岭有限公司灯塔分公司(2021年10月)、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2021年11月)制定了一企一策“公转铁”实施方案,并大力推进实施,2022年年底前绿色清洁能源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
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制定了2021年扭亏为盈、发电量29.5亿千瓦时、耗煤量280万吨的生产经营计划,至2021年末燃煤运输依旧以铁路运输为主,公路运输为辅的方式进行调运,铁路运输及公路运输占全年总量百分比为81%和19%。年初通过上级部门及公司相关业务领导协调沟通,分别落实了与阜新白音华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发站:沙尔塔拉、阜新南)签订长协合同145万吨;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销售分公司(发站:大青)长协合同80万吨的采购量,以上两家煤炭供应单位煤质煤量及运力稳定,可充分保障热电公司燃煤所需,结合生产经营计划将铁路运量计划按月度分解落实,并严格执行。
鞍钢集团矿业弓长岭有限公司灯塔分公司采取措施:一是多式联运提高公路输出新能源车辆占比,上线绿色新能源货运车辆运输,2022年四季度新能源车公路运输要达到汽车输出总量50%以上,采取公路新能源车辆+铁路运输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绿色清洁能源运输结构占比;二是积极与鞍钢集团用户沟通,调整受料结构,最大限度增加铁运受料需求;三是积极组织铁路外运业务。由于铁路输出鞍钢已经饱和,为了增加铁路运量,减少公路运量,实现“公转铁”目标,并和铁路局灯塔站、顺鑫铁运物流公司密切配合,优化铁路调配车组织,提高灯塔站周转效率和铁路专用线通过能力,全力以赴提高铁路运量,降低灯塔市公路运量;四是公司生产室每月针对运输占比数据完成情况认真总结分析,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8日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