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任务3:辽宁省一些地方“两高”项目管控不到位,有些地方政府甚至违规推动“两高”项目建设,各地上报的拟投产达产重点用能项目中,有37个项目没有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就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共涉及综合能耗1000余万吨标准煤。其中,涉及辽阳芳烃基地热电厂二期工程项目。
二、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分类整改落实到位。
三、整改措施
(一)芳烃基地热电厂二期工程项目停止建设。
(二)严格执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十四五”时期各市拟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压减的意见》(辽发改环资﹝2021﹞82号),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方可开工建设。
(三)落实中共辽阳市委办公室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梳理开工建设的“两高”项目清单,建立已投产的存量“两高”项目台账,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强化政策引导和制度保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宏伟区政府责令辽阳市辽阳芳烃基地热电厂二期工程(背压机)项目停工。
(二)严格落实能耗替代要求,在不影响“十四五”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下,进行评估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推进。目前,该项目已取得省发改委节能审查意见批复文件,已经复工建设。
(三)辽阳市政府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对于“十四五”期间拟上的项目,严格按照《辽宁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方案》,建立“两高”项目清单台账,分类处置,对未通过节能审查、环评审批开工建设的“两高”项目,依法责令停止建设,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严格实施节能审查,落实能耗指标替代要求,提高“两高”项目准入门槛。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3日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