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阳芳烃基地热电厂二期工程项目整改任务整改结果的公示

时间发布:2022-09-19 08:46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打印文章】

一、整改任务

任务3:辽宁省一些地方“两高”项目管控不到位,有些地方政府甚至违规推动“两高”项目建设,各地上报的拟投产达产重点用能项目中,有37个项目没有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就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共涉及综合能耗1000余万吨标准煤。其中,涉及辽阳芳烃基地热电厂二期工程项目。

二、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分类整改落实到位

三、整改措施

(一)芳烃基地热电厂二期工程项目停止建设。

(二)严格执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十四五”时期各市拟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压减的意见》(辽发改环资﹝2021﹞82号),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方可开工建设。

(三)落实中共辽阳市委办公室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梳理开工建设的“两高”项目清单,建立已投产的存量“两高”项目台账,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强化政策引导和制度保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宏伟区政府责令辽阳市辽阳芳烃基地热电厂二期工程(背压机)项目停工。

(二)严格落实能耗替代要求,在不影响“十四五”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下,进行评估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推进。目前,该项目已取得省发改委节能审查意见批复文件,已经复工建设。

(三)辽阳市政府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对于“十四五”期间拟上的项目,严格按照《辽宁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方案》,建立“两高”项目清单台账,分类处置,对未通过节能审查、环评审批开工建设的“两高”项目,依法责令停止建设,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严格实施节能审查,落实能耗指标替代要求,提高“两高”项目准入门槛。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3日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附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