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
协助办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协调机关工作;研究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市级领导出国团组所需物品和外事活动馈赠礼品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审核有关部门的会签文件;负责机关文秘、财务、保密、档案、保卫、信访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党委、工会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二)涉外管理科
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出国管理的政策和规定,拟定我市有关出国审批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措施;按规定审核本地区因公出国、赴港澳团组,承办因公出国人员护照和签证及外国人来本地访问的签证函电及其他领事业务;负责对出国人员进行外事政策和纪律教育,了解出国团组和人员在国外的活动情况和出访结果;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出国工作中出现的重要违纪事件;按分工管理或协调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留学生、实习生和外资企业及中外合资企业中的外籍人员的涉外事项。办理涉外公证、认证、《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外国专家证明书》等有关证件;负责市政府在国(境)外聘用经济顾问的管理工作。
(三)国际交流科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编写对外宣传资料;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派遣交流团组工作;负责接待来访的国宾、党宾、重要外宾和来本地区进行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和进行采访外国记者;组织指导全市外事干部的培训工作;安排市级领导的外事活动;制定我市涉外礼宾接待工作的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我市对外国人开放地区的呈报工作;负责外宾参观单位的开辟、调整和外事业务建设工作;负责建立和发展同各国对华友好组织、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的友好合作关系,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对外经济、社会、科技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我市同外国友好城市的联络,开展同外国友好城市间的经济技术、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四)侨务工作科
贯彻执行党和多家的侨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子女的定居、升学、出国留学、就业等安置工作及
安置经费的管理、使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贫困归侨、侨眷的经济扶贫工作;负责与海外重点侨界任务、侨团的联系,接待华侨、海外华人及港澳同胞,开展侨务考察、宣慰、联谊、智力引进及文化交流活动,为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开拓国际市场服务;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开展和协调我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工作联系及业务往来;负责港澳同胞、海外华人、华侨捐赠物资事项的管理工作。
(五)外宣科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编写对外宣传资料;负责接待来地区进行采访外国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