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要 职 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人民防空和民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本地区民防建设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通信整体建设规划、防空警报建设规划,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

    (四)参与拟定应急救援方面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市联合防灾救援预案,研究建立辅助决策系统,为综合协调应急救援提供决策依据。

    (五)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负责收集、掌握有关信息资料,建立人民防空辅助决策系统;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要防护目标落实防护措施。

    (六)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和民防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开展人民防空、民事防护训练、学习和各县(市)区的应急救援工作。

    (七)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有关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人民防空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八)负责管理人民防空和民防的经费、物资。

    (九)承办市政府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