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 构 设 置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设4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访工作;负责处理机关政务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民防建设等重大决策和政策性问题的调研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执法和行政复议有关事项;负责机关老干部服务、保卫等行政后勤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负责机关财务计划、审计工作;筹措人防建设资金,组织实施人防经费供应;编审人防经费预算、决算,并执行预算,掌握和报告情况;建立健全人防财务管理制度,组织会计核算;组织人防统计工作,完成人防统计、财务报表;管理人防国有资产;组织指导、监督所属单位人防财务管理工作。

    (三)指挥通信科
    负责起草指挥、通信和防空警报工作方面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制定防空袭预案及各项保障计划,适时组织必要的演练;指导各县(市)区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组建、训练工作,指导、监督重要防护目标单位落实防护措施;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全民防空教育,组织、指导城市中学“三防”知识教育;负责人民防空警报报知网和指挥网建设和管理。

   (四)工程科
    负责拟定人防工程建设地方性政策和法规,编制并组织实施人防工程建设计划。组织人防工程方案论证、评估、工程招投标。组织人防工程项目设计、图纸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许可、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缴;审查人防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防护设备、防水材料生产厂家资质认证。负责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负责人防工程的改造、拆除许可;在人防工程范围内埋设管线、修建地面设施许可。指导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下属5个事业单位

    1、市应急救援中心
    贯彻执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方针、政策及法规;制定防灾减灾规划和应突预案及保障计划;组织应急值班勤务;调查、收集、掌握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建立辅助决策系统,为应急指挥提供信息保障和决策依据;负责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和指挥保障。

    2、市人防通信站
    负责组织通信值班勤务。负责警报、空情报知信号接收、报告与警报信号的发放。负责通信设备的维护与管理。负责指挥自动化系统建设和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

    3、市人防执法监察大队
    负责贯彻执行人防(民防)法律法规和监督。负责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执法监督和检查。负责对侵占、拆除人防工程、通信警报、战备设施及拒不补建的单位和个人处罚。负责对人防经费收缴监督,对不依法缴纳的单位和个人处罚。

    4、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负责贯彻执行人防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工作方针、政策。负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与验收。负责在用人防工程使用和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人防工程开发利用。负责人防工程使用费的收缴。

    5、市人防指挥所管理站
    负责人防指挥所自动化和控制系统设备操作、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人防指挥所通风、供电、给排水、除湿、消防、“三防”等设备操作、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维护民防大厦与政务公开网站的维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