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 构 设 置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负责机关文秘、信访、保密、档案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研究制定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并实施执法监督;负责编制全市民政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市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管理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协调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二、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研究拟定全市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负责全市社团基金会的审核和监管工作;研究提出市管社日会费标准、
民办非企业单位收费和财务管理办法;查处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取缔非法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和监督全市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三、优抚科
研究拟定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并指导拥军优属活动;实施国家制定的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负责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的备案报批和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负责接收牺牲病故军官随军家属易地安置工作;
四、退伍退休军人安置办公室
拟定退伍退休军人等安置政策;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五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安置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和军休干部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工作。
五、救灾救济科
拟定抗灾救灾工作和社会救济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核查、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市救灾款物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协调灾民安置和救灾捐赠:指导灾区进行生产自救;负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管理全市性赈灾义演工作;承担全市农村联贫日常工作。
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科
研究拟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划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合理规范保障标准,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做好保障对象的确定及保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拟定城市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救助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
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拟定基层政权建设、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乡(镇)街政务公开工作:指居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和表彰工作;负责婚妪服务机构和婚姻登记管理;非省管婚姻介绍机构设立的审核;倡导婚姻习俗改革工作。
八、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拟定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社会救助政策和办法,并指导实施;拟定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机构标准及管理办法,拟定政府对福利单位的资助办法;负责民办敬老院的审核;拟定收养和收容遣送工作的政策,指导收养、收容遣送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承办跨国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孤儿助医助学工作。
九、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制定长远和近期双拥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军地双方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总结推广交流双拥工作经验;负责拟定地方性优抚法规和有关政策,督促检查优抚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军地双方共同参加地方经济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为驻军部队建设解决实际困难问题;负责军民纠纷事件的协调、调解和处理,促进军政军民团结;负责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十、法规科
负责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政策调研工作;与法制办协调出台民政系统的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负责检查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民政系统的普法和监督检查全系统的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涉及民政办事项目的受理,配合各业务科室做好审查、审核工作;负责审批后的发证、公告工作。
十一、党委工作部
负责组织、宣传、纪检、工会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民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负责市民政外事工作。
十二、生产办
负责管理社会福利企业,落实社会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承办成立社会福利企业审核、报批和年检换证,制定社会福利企业经济指标,监督管理社会福利企业依法经营。
十三、区划地名办公室
负责区划地名、门牌的管理工作;承办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和城镇建筑物及建筑群体名称管理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标准地名资料编辑和审定;负责门牌的规划编制及安装;负责勘界管理工作。
十四、联贫办公室
负责农村片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户工作的指导,协调解决在联系贫困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选户、建户和转户工作;负责领导干部联系户的登记建档和年度考核工作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五、募捐办公室
负责组织福利彩票及销售工作;负责彩票市场管理;承办彩票销售审核报批;负责彩票资金的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福利彩票销售工作。
十六、殡葬管理所
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指导管理殡葬事业单位工作;规划审批殡葬事业单位的建立和建设,监督检查殡葬法规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