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要 职 能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辽阳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2001]60号),设置辽阳市交通局,正局级建制。辽阳市交通局是主管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本市地方性交通运输、公路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二、组织编制全市道路运输、公路建设及其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路政、运政管理工作;负责跨越穿越非干线普通公路修建构造物、建筑物,架设或埋设管线的审批;负责道路运输业、物流业、仓储业、出租汽车、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配件销售、公路建设、客货车辆租赁、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营运性车辆的定编工作;负责重点交通工程设施的建设;负责交通行业安全工作。
    四、负责交通规费、通行费的稽征、上缴、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交通科技行业管理,组织重点科技开发,推动科技进步;负责公路工作技术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
    六、负责客货运线路的审核审批和报批工作;负责超线车辆上非干线路运输的审批;负责对公路客货运输场站设施的建设、维护、使用、监督,实施路政管理。
    七、负责全市公路、水路等联运企业的行业管理。
    八、负责本系统党的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本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对行政工作实行思想政治领导,负责本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对本系统干部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对本机关中层干部和直属单位党、政、群领导干部实行统一管理。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