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 构 设 置
办公室(老干部管理室):
负责市纪委常委会、全委会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承担文件机要运转、机要通信、文书档案、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电话:2309034
监察综合室:
协助监察局领导处理日常行政监察事务,督办局长办公会、监察局领导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对全市源头治理工作和系统的监察综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建议、提案的答复等工作;负责特邀监察员工作及对系统特邀监察员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反腐败抓源头治理项目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及综合调研工作。电话:2307166
研究室(法规室):
负责起草机关工作计划、报告、总结;负责市纪委常委会、全委会及有关会议材料等文字综合工作;承担纪检监察信息收集和编报工作;负责新闻报道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政策、法规等方面的调查和研究工作;负责起草、拟定纪检监察条规和政策规定及解释等工作;审查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上报的地方条规和政策规定;承担纪检监察学会工作。电话:2304221
宣传教育室:
负责宣传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党政纪条规教育和廉政勤政示范教育;负责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领导电教中心工作;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工作。电话:2309303
党风廉政建设室:
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研究掌握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治理意见;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了解掌握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工委)民主生活会情况;监督检查市直部门党委、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党政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负责市纪委聘请的党风党纪监督员的工作联系。电话:2308575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市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负责综合分析全市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提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意见;负责对全市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及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宣传和通报正反两方面典型;负责全市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探索和总结行业不正之风的特点和规律;受理企业和群众关于行业不正之风的专项举报,查处各类损害企业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负责《行风热线》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督办,有效解决企业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难题;负责办好“民心网”,直查快办“民心网”举报投诉,保证“民心网”信息质量。电话:2304178
执法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提出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工作的计划和建议;组织全市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查处在执法监察中发现的典型案件;调查、督办处理重大事故;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情况综合;对辽阳市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辽阳市公务员监督投诉中心和辽阳市监察局投诉中心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电话:2308640
行政效能监察室:
提出效能监察工作的计划和建议;负责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情况综合;负责对行政效能监察投诉、公务员监督投诉和对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相关投诉等工作。电话:2316022
第一、二、三纪检监察室:
负责承办全市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中省直企事业单位的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行政监察对象的违纪案件和副县级以下领导干部违纪案件中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分管单位的案件检查和上述机关、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宏观指导协管企事业单位的案件查处工作。电话:2309389 2309375 2307839
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批准或作出决定的案件;审理需报上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同级党委、政府审批的案件;协审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调查处理的案件;审理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报批或备案的案件;审理虽然不属于本级监察机关行政处分权限之内,但由本级监察机关直接立案调查,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的案件;审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征求意见的案件和呈报的备案件;审理下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请求予以复议或复查的案件;审理本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案件;审理申诉案件;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工作和执行纪律的情况调查研究,进行业务指导;办理并指导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电话:2306322
信访室(举报中心):
受理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受理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督办、指导、审核基层上报本级或上级要结果、要情况信访案件;根据领导批示,调查处理群众举报信访案件;筛选排查案件线索,为案件查处工作提供案源;及时综合、分析、反馈群众信访问题;检查指导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做好信访举报工作调查研究、经验总结和业务培训等工作。电话:2309097
案件管理室:
负责案件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对查办案件的综合分析和研究;负责对查办案件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对案件的跟踪督办;负责对办案工作的监督检查。电话:2311629
干部管理室:
负责本机关及市纪委、监察局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队伍建设;协助市委有关部门管理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提出调整意见;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非市委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受理检举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工作。电话:2302672
机关党委:
在市直机关工委和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负责机关及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作风建设,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党委决议和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对机关及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加强对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对机关党建目标和工作目标的考核工作;抓好机关工会工作;做好市纪委常委会委托的其它工作。电话:2306181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受理监局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处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负责对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含派出机构)党员干部的党政纪条规教育等。电话:2316029